近日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發布可為信用修復申請人出具信用報告的信用服務機構名單(第一批)的公告。這一舉措意在規范開展“信用中國”網站及地方信用門戶網站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工作。同時,明確信用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修復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失信情況、修復情況,并就信用修復申請人是否按要求完成信用修復出具第三方評估意見。
一、什么是信用修復?
信用修復是指失信主體主動糾正其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后,按照一定條件,經規定程序獲準撤銷失信記錄、重建信用的過程。其目的在于激發失信主體的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體的合法權利,使其在糾正失信行為后能夠正常參與經濟社會活動。
二、信用修復的條件有哪些?
●一般失信行為●
1、失信信息在信用網站或者認定部門門戶網站公示期限為1年的,失信主體可在公示期3個月之后向失信認定單位申請信用修復,自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計算。
2、已對失信行為進行了糾正,完成有效整改。
3、信用主體須提交《信用修復承諾書》,并通過相關信用網站向社會公開。
●嚴重失信行為●
除滿足上述一般失信行為的修復要求外,還應主動參加信用修復專題培訓,并向信用網站提交信用報告,經信用網站核實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滿后撤下相關公示信息。
信用培訓證明可由本次獲批的13家信用服務機構出具,信用中國”網站及地方信用門戶網站將予以采信。
信用報告由本次獲批的62家綜合信用服務機構試點單位和征信機構出具,并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三、信用修復有哪些程序
針對輕微失信行為,失信主體在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并作出信用承諾后,失信認定部門可直接給予信用修復。
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的信用修復程序如下:
01//提出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用網站自行下載信用修復申請表,并向認定單位出具書面申請表和相關改正行為、責任履行證明材料。
02//信用承諾
失信主體在申請信用修復時,應填寫信用修復承諾書。
03//誠信約談
失信認定單位收到信用修復申請后,應當對失信企業法定代表或者負責人進行約談,告知其失信認定依據及后果,聽取其糾正整改情況,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敦促其誠信守法。對約談對象、方式、內容等情況進行記錄并存檔。
04//專題培訓
失信認定單位牽頭組織或與相關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等聯合舉辦信用修復專題培訓。失信主體可通過現場培訓、在線學習等方式進行,累計學習時長達到規定要求并考核合格。
05//認定修復
失信認定單位收到修復申請和信用修復承諾書后,原則上在3個工作日內對信用修復申請進行審核并作出信用修復決定(參照附件3),通過市信用平臺撤除其失信信息;對不予受理的,失信認定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
06//備案管理
失信認定單位應在每季度末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之前,將本單位本季度開展的誠信約談情況、專題培訓情況及認定修復情況報市信用辦進行備案。
值得注意
要注意的是,下列涉及特定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均按最長公示期限予以公示,公示期間不予修復:
1.在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強制性產品認證等領域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或吊銷許可證、吊銷執照的行政處罰信息;
2.因賄賂、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貨款或服務費、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合同欺詐、傳銷、無證照經營、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故意侵犯知識產權、出借和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或證券期貨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或吊銷許可證、吊銷執照的行政處罰信息;
3.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不可修復的行政處罰信息。
四、信用修復流程指引

特別注意
1、公示 按最長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
2、修復流程 公示期間不予修復
失信懲戒,只是一種手段,其根本目的是為了讓信用機制發揮更大作用。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只要法定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相關行為的社會不良影響基本消除,就可以完成信用修復。這實際上是懲戒失信、獎勵守信的內在要求。做個誠信經營好企業!